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通知,明確要求停止廣播電視及網絡視聽節目中涉及檳榔及其制品的廣告宣傳和推銷行為,并進一步規范廣播電視節目的制作內容。這一舉措不僅是行業監管的重要一步,更是從公共健康角度出發,履行媒體社會責任、引導社會風尚的積極體現。
檳榔作為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明確列出的1類致癌物,長期咀嚼與口腔癌、食道癌等疾病密切相關。過去一段時間,部分廣播電視及網絡視聽節目通過廣告植入、明星代言、綜藝冠名等方式,對檳榔產品進行美化或淡化其危害的宣傳,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公眾認知,尤其可能對青少年群體產生不良誘導。
根據通知要求:
政策的有效執行需要多方協同:
長遠來看,此舉不僅是對特定產品的廣告限制,更是我國在媒體內容管理、公共衛生干預領域的一次標志性實踐。期待在政策引導下,廣播電視及網絡視聽節目能創作出更多兼具社會效益與藝術價值的優質內容,真正成為傳播先進文化、培育健康風尚的重要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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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23 18:52:57